对市人大十九届六次会议第10号建议关于加强青少年心理教育的
许春英、李美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心理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抓住制度建设、课程建设、心理辅导室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核心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全面落实中小学校德育、体育、美育等课程安排。按照要求在中小学校开设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结合我市实际,在全省率先设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室,建立35个思政课精品团队,打造了35堂思政“金课”。2019年以来,开展各类思想政治实践活动(红色教育活动)4868次,80余万学生受到教育。开足开齐学校体育课,提升大课间质量,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锻炼,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以培育学生审美情趣等核心素养为目标,开齐开足美育课程,构建“大美育”格局,推进美育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引导学生绿色上网、文明上网,防止网络沉迷和伤害,提升网络素养,打造清朗的校园网络文化。
二是畅通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渠道。菏泽市有两处市级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站,以面询为主,辅导老师与求助者面对面的交流,使求助者舒缓情绪、排解烦恼、达到内心的平衡与愉悦。为青少年进行特色沙盘治疗,促进心理的成长与转化,开展现场集体辅导,同时为各学校心理辅导老师提供专业培训。依托团市委留守儿童活动服务站,设立标准化“心理健康咨询室”,及时帮助“留守学生”解决心理上的困惑。并经常性地开展“感恩”教育活动,留守孩子在家在校在社会都能感受到关爱关心和照顾。联合团市委,打造12355青少年服务台,作为全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阵地,主要通过热线接听和面对面指导的形式,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心理健康、人际交友、就业创业、预防犯罪、安全自护指导等服务。
三是营造青少年心理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强中小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全市中小学校安全管理机制,杜绝卫生、安全、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确保学校没有霸凌现象。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讲文明、讲卫生、防疾病的意识,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洁卫生、交通秩序良好,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等不健康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四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印发《菏泽市检察机关派设法治副校长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联合督导“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共青团菏泽市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合作共建“法治校园”的实施意见》,摸排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及开展法治报告情况,切实提高全市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发生,维护校园安全和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持续参加教育部“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小卫士”参赛人数累计达180余万人,青少年学生法治素养得到明显提高。
五是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必须开齐开全课程,严格依照课标教学等教学规范开展教学,严控作业总量,严格考试管理,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加强劳动实践教育,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教育引导家长树立正确育儿观念。目前全市共有1700余所学校(含教学点)开展了作业辅导、劳动实践、户外拓展、文体活动等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活动,60余万名学生参与其中,争取作业不出校门,为广大家庭有效解决了无法按时接孩子放学的难题。于2018年制定了《菏泽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2020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意见》,对减什么、如何减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凝聚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合力。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引导全市教育系统破除应试教育观念和唯成绩、唯升学的教育政绩观,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关注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别是心理健康,强化教育引导,发展素质教育。强化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围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研究指导,提出对策和建议。广泛联合卫健、团委、妇联、民政等部门,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与协调机制,构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形成社会关心关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各县区通过补充聘任、培养交流、聘任志愿者及校际共建等方式培养补充高素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强化在职教师培训,在市、县各级教师培训项目规划中,加强心理健康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心理健康教师业务能力。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技能培训,提高全体教师育人能力水平。
三是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强化条件保障,督促指导各县区各中小学校切实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投入保障和硬件建设,强化经费投入保障,逐步配齐配全心理健康教育功能室及有关设施设备,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基础保障。按照标准要求,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开展课程教学,指导教研部门、各中小学校针对中小学生成长环境变化、心理健康成长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开发特色课程、校本课程,加强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实用性。注重活动体验,指导各县区各中小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践、体验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参与的兴趣和积极性。
四是加强家校协同共育。加强家长教育引导,在中小学校广泛建设家长学校,对家长定期开展培训活动,定期为家长提供免费家庭教育指导普惠性公益咨询服务。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组织广大家长开展教育理念大讨论活动,围绕“如何做一个好家长”“我希望孩子成什么样的材”进行学习交流,引导家长多关心关注中小学生道德发展和心理健康,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成才观。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菏泽市教育局
2021年5月30日
(联系人:基础教育科 杨明,联系电话:0530-5333184)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