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是由基金管理人以非公开方式向境外投资者募集资金,成立基金或股权投资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方式投资于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试点。该试点为扩大境外资金投资国内实体产业提供了便捷通道,对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完善利用外资体系、助推产业升级具有积极推进作用。特别是当前形势下,开展 QFLP试点工作,对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优化利用外资结构、稳住外资基本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工作的函》(鲁商函〔2022〕6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任务目标
复制推广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自贸片区开展 QFLP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建立全市试点工作推进机制,积极引进设立QFLP基金或股权投资类企业,探索有效利用境外金融资源的新模式、新路径,力争年内该项工作在各县区取得实效。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菏泽市中心支局、菏泽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参加的菏泽市QFLP试点协调推进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积极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高质量完成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工作。各县区要迅速开展各项工作,推动项目落地。
(二)加强宣传解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在各系统内多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将政策解读到基层、到企业。
(三)加强政策扶持。建立政策扶持体系,出台股权投资类项目落地的配套支持政策,鼓励政府引导基金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参与QFLP基金设立。
(四)加大资本招商力度。多渠道多方式对接境内外股权投资企业及机构,加快引进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鼓励、引导QFLP基金投向生物医药、高端化工、机电设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商贸物流、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231”优势产业,包装储备一批产业招商项目纳入全市重点外资项目库,充分利用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进博会、世界牡丹大会等招商平台开展各类招商推介活动。
三、责任分工
(一)市商务局。负责牵头推进全市 QFLP试点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沟通,定期调度汇总进展情况。负责我市QFLP试点工作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宣传解读,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商务领域 QFLP试点项目的招商和落地,主动服务QFLP利用外资项目,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促进早落地、早到资。负责审核上报到账外资。
(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参照先进省、市的经验做法,制定出台《菏泽市促进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工作暂行办法》,明确申报条件、申请流程、信息报备和监督管理等。负责指导我市 QFLP基金管理业务。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菏泽中心支局。负责指导有关金融机构做好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汇兑、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对接沟通。
(四)菏泽银保监分局。负责指导金融机构配合做好基金托管业务,动员金融机构支持 QFLP项目招商入驻,提供便利化服务。
(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QFLP投资类企业注册登记,为QFLP基金或股权投资类企业设立、变更、退出等提供便利化服务。负责有关信息提报。
(六)市财政局。负责配合出台并落实我市鼓励股权投资类项目落户的配套支持政策。
(七)市国资委。负责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招商引进或参与QFLP基金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