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统计局三条措施学习贯彻执行两个规定
按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国统字﹝2018﹞170号)及省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甘统字﹝2018﹞89号)(以下简称“两个规定”)文件要求,庆阳市局紧紧围绕文件精神,“三条措施”学习贯彻执行“两个规定”。
一、传达学习突出统分结合
自学习贯彻执行“两个规定”文件下发以来,党组书记、局长高强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三次批示,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同时,在全市县区统计局长座谈会议上集中进行学习。执法监督科及时,交付编印并分送人手一册,全体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分散时间积极开展自学。10月15日,市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全文学习“两个规定”。10月16日,党组书记、局长高强在第19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做了专题辅导,他从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落实标准等三个方面详细解读“两个规定”。
二、查摆问题遵循深究细照
为进一步强化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意识,深化对“以数谋私、数字腐败”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坚决惩治和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及“以数谋私、数字腐败”现象。庆阳市统计局仔细研究对照“两个规定”有关要求,以今年开展的“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全市举一反三’专项整治”、“以数谋私”专项整治、半年统计工作督察等活动为突破口,把排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数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作为重点进行全面查摆。截至目前,共排查和整治了五个方面的问题:对统计机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职责站位不高、认识不清的问题;对统计数据失真、以数谋私、数字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识不深刻、不到位的问题;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不力的问题;统计执法偏软、案卷书写及归档不规范的问题;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问题。通过集中排查和整治,进一步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切实发了挥统计工作晴雨表、参谋助手作用。
三、执行整改坚持落地生根
在市局党组统一组织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两个规定”,紧紧围绕主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深入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实事求是列出问题清单,积极有效抓促问题整改。通过学习整改,全体干部职工在日常统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贯彻执行有关报表制度规定,加强报表数据的审核验收把关,对所有调查对象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报前严要求、过程严监督、数据严审核,切实做到了不干扰、不指示、不篡改、不默认、不放纵,坚决杜绝为了荣誉、排名、获奖、顶不住压力而统计造假,确保了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初步形成了“两个规定”深入人心,问题整改落地生根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