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平川区养殖场先打后补补助资金和免疫效果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甘肃省2021年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甘牧医函〔2021〕25号)文件规定,现对我区申报实行“先打后补”政策补助的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8日。
举报电话:平川区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中心 6622605。
平川区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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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平川区养殖场“先打后补”补助资金和免疫效果清单
单位:头、羽、毫升、份、元
养殖场名称 |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 存栏数 | 出栏数 | 免疫数 | 疫苗品种 | 自购疫苗数量 | 自购疫苗总额 | 补贴单价 | 补贴总价 | 春季抗体检测数 | 抗体合格率 | 秋季抗体检测数 | 抗体合格率 |
白银根瑜养殖有限公司 | 何昕燕 | 3800 | 3800 | 7600 | 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 | 9600 | 43200 | 1 | 15200 | 30 | 100% | 200 | 74.5% |
平川区勤育农场 | 刘秀民 | 20000 | 14800 | 34800 | 重组禽流感三价灭火苗 | 20000 | 15000 | 0.3 | 20880 | 40 | 100% | 300 | 95.7% |
注:猪口蹄疫1元/头份/次、高致病性禽流感0.3元/羽份/次,免疫次数按照一年两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