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督查核查工作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23日发表
为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根据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十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5月9日-5月12日,白银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英勇带队对拟推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白银区水川镇五柳村以及拟推荐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平川区宝积镇响泉村、靖远县乌兰镇的烟洞村、景泰县喜泉镇新民村等8个村创建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第六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情况进行核查。 本次督查核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和查阅台账等形式,从村(居)组织建设、基层民主规范、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组织保障等方面,详细了解了村(居)级组织成员、党员、村(居)民代表会前学法和参加法治培训的情况;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配备情况;“法律明白人”培训情况;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选树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实地察看了各村(社区)法治广场、法治宣传栏、法治书屋等阵地建设情况。 杨英勇强调,要根据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命名管理办法》,结合本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要将村级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组织保障坚强有力作为本次推荐的条件。
杨英勇要求,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荐工作,一要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化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二要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田园风光、人文特色有机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打造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法治元素与文化元素融为一体的法治文化阵地,在美丽乡村厚植法治文化;三要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老党员、老干部、乡镇扶贫专干、驻村帮扶队员、创业致富带头人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题集中学法活动。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