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保中心推行异地就医承诺制备案和多地备案
为减轻参保人员费用垫付和来回奔波的负担,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区社保中心进一步简化异地就医办理流程,推行异地就医承诺制备案和多地备案经办服务,满足参保人员外出异地就医刷卡需求。
承诺制备案适用于因异地退休安置、异地长期居住(或工作、学习)需要异地就医的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长期驻外证明材料,但需要及时享受异地就医政策待遇,可填写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承诺书,按“承诺制”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多地备案适用于参加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因长期居住(或工作、学习)原因需要多地流动的参保人员,申请多地备案不超过三个,从备案第二个开始不可使用承诺制备案,需提供长期驻外证明。
参保人员可以向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也可以通过“我的南京”APP、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申请备案。承诺制备案、多地备案后,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可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医疗费用,如因特殊情况垫付费用,也可按政策申请零星报销,极大方便了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