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级认定和管理的扶贫龙头企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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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根据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的意见》(鄂政扶发〔2018〕12号)文件要求,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与县农业局协商,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报县领导批准同意,拟推荐兴山县沃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民大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兴山县四月青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昭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四家龙头企业,申报省级认定和管理的扶贫龙头企业。现予以公示,会示期为8月21日----8月25日(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企业有不同意见,请于2018年8月25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兴山县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人:袁显浩(0717-2583158)
兴山县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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