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我县全面清理各类领导小组及议事协调机构
今年以来,我县积极有效推进县级各类领导小组及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据悉,全县原有各类领导小组及议事协调机构239个,通过清理规范,保留124个,减少116个,精简幅度达48%。
为全县做好清理工作,县委办、县政府办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分类负责的原则,组织对全县2011年以来成立的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摸底。按照"撤销一批、合并一批、保留一批"的原则,对上级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已撤销,县对口设立且工作任务可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承担的工作已转变为常规化、常态化工作,无需专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工作任务已规定由相应职能部门承担的;长期不开展工作或者作用发挥不明显,无保留必要的等情况,都一律予以撤销。将职责相同或者相近,能够合并设置的议事协调机构的,进行整合。将上级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设立的,工作任务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需要经常组织协调的,单个职能部门难以承担和协调的,予以保留。
同时,制定出台关于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对全县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更名、撤销和合并、清理规范和监督考核进行规范,巩固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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