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贸公司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改制企业销号
本网讯 自市政府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以来,市工贸公司的“减法”做得更快,今年元-6月已完成3家改制企业销号工作,申请注销了鄂州市建筑材料实业公司及其2家投资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3家独立法人企业实现依法销号。
市建筑材料实业公司是成立于1989年的市属国有企业,先后与港商、台商合资兴办了多家企业。2001年企业改制,是全市131家重点改制企业之一。2008年11月2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该企业破产。由于被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经省高级人民判决强制过户给抵押权人,导致企业的房屋建筑物不能变现、实现货币分配,破产清算工作停滞了十余年。
近年来,为加快企业破产清算步伐,市工贸公司党委积极作为,直面企业破产中矛盾和问题,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下,组织破产清算组、代理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审议确认债权人的740.8万元债权后,再次召开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实物分配为主要方式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按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分配方案完成价值166.7万元的破产财产分配后,依法终结了破产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