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多措并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020年,县财政局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结合财政职能,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助力全县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入银政企合作,积极推动信贷投放。2020年,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贷款余额371.66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速19.48%;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19.22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速14.36%,超额完成市下达增速目标任务。面对疫情对中小企业带来的影响,主动作为、强化沟通,认真落实疫情防控金融政策,帮助企业纾解困难。2020年,通过召开银政企座谈会、融资对接会,积极为企业和金融机构“牵线搭桥”,签约金额2.86亿元;农发行蓬溪支行、农行蓬溪支行、遂宁银行蓬溪支行、成都农商银行蓬溪支行、蓬溪农商银行与我县企业签订了12.2亿元意向性合作协议;县政府与农发行遂宁市分行、工行遂宁市分行、农行遂宁市分行、遂宁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5家银行签订了207亿元战略合作协议。
二、积极践行减费让利。督促各银行机构落实对中小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展期、重组贷款等业务,为60家中小微企业减免担保费近100万元,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缓解形成不良贷款的压力。疫情以来,全县9家金融机构办理展期、转贷、续贷企业贷款161笔,金额16.97亿元,做到应续尽续、快续,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规模持续增长。规范银行收费,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各银行机构严格执行上级银保监部门公布的银行收费目录清单及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按收费最低标准执行,全年尚未收到对县内金融机构服务乱收费现象事件的投诉。
三、积极推进企业对接资本市场。2020年,全县累计有15家企业成功挂牌天府股权交易中心,其中2020年协助众创公司、博瑞公司在天府股交中心挂牌,琪瑛菌业签约券商进入拟上市培育指导。同时,建立平台合作机制,积极对接券商机构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协助3家挂牌企业申请获得市级奖励资金20万元。
四、加大财政杠杆支持作用。2020年,县域经济机构为企业提供应急周转金服务23笔,金额8570万元,全县无新增转贷呆账。2020年12月,通过县委政府同意,县财政设立1000万元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为县内创新创业、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等贷款发生的损失给予风险补偿,鼓励和推动我县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五、大力实施“天府数字普惠金融行动”。大力推动遂宁信融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落地落实,优化地区融资环境和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多维度信用信息共享、全品类基础征信场频集成、全金融业务场景覆盖、融资需求高效对接、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金融创新产品快速孵化、金融机构尽调成本有效降低、“政府+市场”合理充分发挥的总枢纽,完善小微、三农金融服务供给,助推社会公共管理。2020年,全县“信融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已入驻企业291家,金融机构4家,上线229款金融产品,累计融资97笔,金额11.11亿元。
六、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严格落实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不定期组织工作专题会、推进会、销案调度会等,积极推动风险资金和风险企业化解。2020年,化解风险企业2家,化解风险资金7.4亿元,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
七、营造诚实守信的采购环境。一是印发了《蓬溪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蓬财采〔2020〕15号)文件,建立健全招投标信息公开、精简采购流程、加强合同管理和支付与交付工作机制。2020年,累计开展采购活动390起,均按要求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信息;开展网上竞价项目149起,适宜使用网上竞价的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率达100%。二是在支付环节,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从2020年3月开始,我县所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均未以现金方式收取投标保证金。三是开展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全县各级采购单位对照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并随机抽取了包括水利局、民政局、赤城镇等12个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并要求进行整改。建立了常态化加定期通报监管机制,对“采购合同公告、备案”等重点指标体系进行定期通报;约谈了未按合同支付采购资金的单位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