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多措并举助推本市社会救助工作更上新台阶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工作。东港市民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念”,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以及******“聚焦脱贫工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的对民政工作的指示要求,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丹东市局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努力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全面提升困难群众的精准救助水平,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群众满意。
一、“以动制保”——动态管理助力脱贫工作
东港市民政局积极落实上级出台的脱贫低保兜底保障政策文件,并制定东港市脱贫兜底保障工作相关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水平,完善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作用,确保了社会救助审批和动态管理的核对环节不缺失、不削弱,为脱贫工作提供“动态”支撑。
一是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严格按照低保政策,对农村低保对象分类分档管理,实行差额救助,定期复核,动态调整。利用“丹东市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平台,对所有新增低保对象家庭的收入、财产、身份信息等进行核对,确保了低保工作公平公正。按照上级的文件要求,开展了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比对工作,并在丹东市政府提标文件下发后,根据提标后的新标准,各乡镇民政办又组织人员,对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收入进行重新核算,尤其是未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的建档立卡户,重点核算。通过动态管理,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二是动态监测,落实“渐退”制度。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结合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实际情况,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就业的成员,为确保其家庭就业稳定过渡,严格按照“渐退”制度,对该家庭保留低保待遇1年。对年收入低于5000元人口,密切关注该家庭收入状况,确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针对该家庭因突发或病患的情况支出情况,符合条件的及时开展临时救助。
二、“以动倾心”——专项行动“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东港市民政局全面深入开展“走进困难家庭 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各级民政干部以为群众办实事为出发点,以制度创新为突破点,围绕年度重点任务,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用真心、耐心、热心、贴心、暖心,转变工作作风,着力及时发现并解决好困难群众特别是城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全面提升民政为民服务质量。
一是提升为民服务质量,行动实现“三百”目标。党史学习教育以来,东港市民政局积极组织广大民政干部转变工作作风,亲身实地走进千家万户,以“送政策、送温暖、传党恩、暖民心”为目的,把入户倾听、***服务作为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和纽带,通过面对面倾听群众诉困苦、坐群众炕沿促膝畅议作风、看群众粮柜掀锅盖谈论民生,把群众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带上来,把最让群众操心的事、烦心的事、揪心的事摆出来,把当前能解决的问题和事情作为重点,做到即来即解、即知即办;同时建立及时主动发现机制,将“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全面提升民政为民的服务质量。做到了入户率达100%、见面率达100%、解忧率达100%,初步实现了“三百”目标。
二是成立专班划清单,进村入户广覆盖。东港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推进工作,专题立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按照丹东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东港市民政系统开展“走进困难家庭 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以及局机关工作人员要把开展“走进困难家庭 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全体民政干部走出机关、走进困难群众家庭,用政策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用真情温暖民心。针对专项行动“户多、线长、面广”等特点,该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制定了东港市民政局机关干部开展排查工作安排和重点任务清单。采取局领导包片、科室包乡镇的办法,局机关全体公务员、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入户排查,每名干部排查不少于20户困难家庭。同时把党员干部脚印“印”在困难群众家中作为此次“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行动的重中之重。
三是耐心解民忧,拓展救助帮扶项目。在走访过程中,对困难群众提出的各类疑问和诉求,各组局领导带着镇(街道)、村(社区)的负责人,能解答、能解决的,当场就地研判、现场就答复、提出解决措施,切实做到党员干部“走一路红一线,入一户红一块,进一村红一片”;对于困难群众提出的一时难以解决的诉求,在耐心解释取得理解的基础上,做好记录、带回提交,并在民政兜底保障基础上,充分发挥“阳光行动”、“光明行动”作用,着重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群体、特困人员中白内障等眼病患者与低保家庭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费用问题。患者治疗期间医疗费按现行医保政策(含医疗救助)报销后,不足部分由项目定点医院承担,个人均不需承担费用。截至目前,已免费为2名精神障碍低保对象和13名白内障低保对象安排入院救治。
三、“以动施救”——动态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帮扶工作
临时救助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基本生活救助。东港市民政局坚持适度救助,从实际出发,既尽力而行,又量力而行,动态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帮扶工作。
一是加强救助帮扶,适度扩大救助范围。加强对失业保险未覆盖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困难职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以下简称“未参保失业人员”,农民工一般是指具有省内农村户籍的灵活务工人员,困难职工是指由工会确定的困难职工),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二是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服务水平。坚持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若属于急难型临时救助的,实行“小额现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采取“一次性审批、分阶段救助”方式给予发放临时救助金,增强救助时效性;对遭遇特别重大生活困难的,则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5000元以上的临时救助。全面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积极看展“先行救助”,有效地解决了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问题。
东港市民政局始终坚持“对党尽责,对民尽心,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目标,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机制、规范管理、阳光救助、多办实事,让社会满意,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