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委员第4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刘林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城区宠物管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收悉,现将提案中涉及我单位工作职能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1年4月5日,康平县公安局联系康平县政府及相关单位组织召开康平县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专项会议。
二、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各司其职,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努力实现“管理服务规范有序、广大市民满意,文明养犬意识明显提升、不文明养犬问题有效制”的总体目标和十个100%的具体目标:
(一)全县范围内养犬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达到100%;
(二)全县范围内犬只狂犬疫苗强制接种率达到100%;
(三)全县范围内涉犬投诉、举报线索核査率达到100%;
(四)全县范围内流浪犬发现收缴率达到100%;
(五)全县范围内违规饲养犬只场所发现查处率达到100%;
(六)全县范围内违规诊疗、销售犬只场所发现査处率达到100%;
(七)全县范国内不牵绳遛犬、公共场所遛犬发现查处率达到
100%;
(八)全县重点管理区域内犬主不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发现查处率达到100%;
(九)全县重点管理区域内新增犬只登记率达到100%;
(十)全县重点管理区域内违规饲养禁养犬发现查处率达到100%。
感谢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关心。
承办科室:治安大队
联 系 人:施浩然
联系电话:87343882
康平县公安局
二0二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