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者维权的问题
来信时间:2019年7月25日
回复时间:2019年7月28日
回复单位: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信内容: 我在浑南区浑南东路金地商场一楼购买的电视,有问题不给退,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回复内容:您好!收到您关于“消费者维权的问题”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调查情况。接到投诉,我们及时与双方取得了联系。2.处理情况。经协商,商家同意调换。3.回访情况。我们7月28日10:11已经通过电话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向您做了详细的说明。
感谢您对浑南区的信任与支持,欢迎继续关心、关注浑南区的发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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