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2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期)》,其中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我市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鼎好食品有限公司受南京礼拜几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手选酱香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生产上述产品242罐,共计136公斤,货值1560元;已销售242罐,共计136公斤。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生产过程控制不严造成。江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决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32元,罚款人民币60000元。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