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入围四川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地区
11月25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明确在全川14个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我市营山县入围,这也是四川首次启动相关试点。
走进营山县广袤乡村,四面满目葱茏,民居错落有致,一幅幅醉人的生态美景映入记者眼帘。营山县依托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等建设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实行山、水、林、田、路和城镇综合绿化,筑起了一道道绿色屏障。近5年来,全县累计完成公路绿化340公里,植树22.5万株;河渠绿化3540公里,植树186万株。
据悉,首批入围试点地区,多数位于全省生态功能区,森林覆盖率等数据和指标位居全省前列,是四川的主要生态产品供给区。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最终目的是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根据要求,四川试点地区的重点任务有6大方面,分别是: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生态产品可持续经营开发、生态产品保护补偿、生态产品价值考核、绿色金融支持等。最终,探索出让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模式。
据悉,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试点地区要以半年报的形式,每年分两次报送试点工作总结。不能按时报送者,将取消试点资格。此外,省级层面还将对地区开展现场督促检查,组织考核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