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简报第二期
规范物业服务 创建文明城市
——我局对辖区范围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为扎实做好 2011 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面提升我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广大业主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确保物业管理行业的各项创建指标落到实处,我局于2011年1月17日对辖区范围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
我局随机抽取了林海尚都等3个企业作为考察对象,并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窗口行业”的测评内容和考评标准,主要检查了区内在售楼盘预售公示情况、楼盘设施设备情况、物业公司的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装修搬运投诉处理机制等内容。在检查过程中,我局发现某物业服务公司在装修搬运管理方面尚未建立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为此,我局对其发出了整改通知,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通过本次实地考察,我局不但及时掌握了物业服务企业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工作动态,也迅速向物业服务企业传达了我区“两城同创”的最新精神,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考评标准,切实做好各项物业服务工作,以规范的服务水平迎接全国文明城市的检查验收。
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