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蓝瑛进出口有限公司撤销冒名登记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冒名登记公示(公告)
珠香市监撤登示字〔2021〕11-21号
申请人刘瑛向本局提出珠海市蓝瑛进出口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QKHD2C)在2016年6月13日的商事登记过程中,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经理系冒用刘瑛的身份信息取得的登记(备案)。申请人提交了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资料、广东信用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材料予以证实。本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撤销冒名登记的申请,并进行了调查处理。经现场检查,本局发现该公司不在其登记住所(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南路1038号1305房-16房)从事经营活动。2021年3月18日,广东信用司法鉴定所受委托对该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登记材料上“刘瑛”的签名笔迹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与刘瑛本人笔迹不是同一人的笔迹。我局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该公司2016年6月13日的商事设立登记(备案)。
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公告送达。本公告(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申请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本公告(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异议,提交相关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局将依法作出撤销该公司2016年6月13日的商事设立登记(备案)的处理决定。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69号404室;
电话:0756-2265052。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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