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选择安置方式的通知二
高长波同志: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深民[2013]203号)的要求,龙岗区提供了相关工作岗位供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选择,现就选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安置方式
在安排工作或自谋职业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安置方式。
(一)自谋职业
如选择自谋职业,请于2014年3月31日上午12:00前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
(二)安排工作
如选择政府安排工作,请于3月31日上午12:00前到我局办理选岗手续。
1、岗位情况
雇员岗位1个:平湖街道执法队辅助管理类雇员;
社区专职人员岗位3个:龙城街道爱联社区专职人员、龙城街道新联社区专职人员、坂田街道雪象社区专职人员。
2、选岗次序
按退役士兵档案考核分数从高至低为序选岗:
序号 | 姓名 | 档案考核分数 | 选岗次序 |
1 | 白彪 | ***.4 | 1 |
2 | 高长波 | 58.2 | 2 |
排名靠前的选岗者在指定的时间不来选岗的,视为放弃优先选岗机会,由排名在其之后的人员依次递进选岗。
二、关于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和缴交养老保险问题
按《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深民[2013]203号)第四、第五条执行。
三、注意事项
(一)选定工作岗位后签订选岗确认书,我局开具《退役士兵工作介绍信》。
(二)若既不选择自谋职业,也不选择政府提供的岗位,我局将为你指定工作单位,并出具《退役士兵工作介绍信》。
(三)请在《退役工作介绍信》签发之日起30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上岗手续。自《退役士兵工作介绍信》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不到工作单位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安排工作待遇,且不得再享受其他安置待遇。
请你于以上安排的日期时间带本人身份证到我局办理选择安置方式手续。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吴金庆
联系电话:28948155,135****3013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五楼509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深民[2013]203号)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