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联系基层共谋提升村居治理法治化水平
继走访明城镇、更合镇辖下重点村居后,3月21日,区司法局局长彭友雄同志继续带领由区公职律师、法援律师和驻村律师组成的法律专业团队赴荷城街道范洲村委会开展法律服务直联活动。
图为彭友雄同志带领法律专业团队到范洲村委会开展法律服务直联活动
彭友雄同志向街道直联干部、村委会干部了解基层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难点;听取基层对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与法律专业团队对范洲村委会的集体性矛盾纠纷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彭友雄同志指出,农村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应抓好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并对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一是优化工作模式,构建“两委成员+专职调解员+驻村律师”的工作模式。充分调动两委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专职调解员的本位职能,利用好驻村律师的专业优势,形成强而有力的工作合力。建立调处机制,及时发现和分析研判群体性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把好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做好事前工作,有效预防法律风险。充分体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作用,通过重要事务由驻村律师把关,提升基层工作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的能力,有效避免法律风险。严格落实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决策农村集体事务。落实好村务公开制度,对重要事项及时公开、公示,充分体现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三是加强法律宣传,营造良好的基层法治环境。通过驻村律师开展专题讲座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讲《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基层群众对法律的认知,形成良好的学法用法习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彭友雄同志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带领团队深入基层,务必将联系基层工作方案落实到位,并着重强调,将组织法律专业团队在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前,到各镇(街道)有针对性地对两委候选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重点对象,宣传有关选举及村民自治方面的法律及规定,为换届选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我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
(供稿:区司法局基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