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改价〔2017〕24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还贷电价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01日发表
主动公开
明发改价〔2017〕24号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还贷电价的通知
广东电网公司佛山高明供电局:
现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还贷电价的通知》(佛发改价〔2017〕11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7年6月19日
***:
佛发改价〔2017〕11号.pdf
***:
粤发改价格函〔2017〕2953号.pdf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21:46: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