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2月20日下午,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县人大会议室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映山,副主任林泽红、黄卫丹、林永毅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海生及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县人大各专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主任、副主任,各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由陈映山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育生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庆元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会议以无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人员任命议案,决定任命颜映丰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的报告,任命了35名人民陪审员。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林道勋辞去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来源:南澳人大 编辑:许梓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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