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17〕0144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478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7〕0144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北、泰和路以南GM-F-07-08-04-09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5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地块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北、泰和路以南,规划用地面积为5089.13平方米。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行政办公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建筑密度≤45% 、容积率≤2.0、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规明设函〔2017〕0144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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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44高明区荷城街道北、泰和路以南GM-F-07-08-04-09地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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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44高明区荷城街道北、泰和路以南GM-F-07-08-04-09地块-布局1-Layout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