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南钢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钢管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区南钢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钢管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4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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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南钢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钢管生产线扩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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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南钢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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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桥头路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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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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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区南钢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桥头路18号,现该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新增12条钢管生产线,年产普碳钢管60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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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焊接工序焊烟加强车间内生产管理,经常晒水,保持车间的环境清洁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统一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佛山市高明区明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佛山市高明区明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严格值,废水处理达标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BOD5氨氮SS动植物油固体废物生产钢材废料定期收集后出售给专业单位回收利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产废塑料包装膜生产过程废防锈油统一收集后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乳化液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噪声设备噪声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机械阻尼隔振、加装隔声罩、消声器隔音降噪等措施;定期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故障噪声;加强车间的密封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区限值其他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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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