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佛山市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印发佛山市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
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佛山市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佛山市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
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深圳“9·20”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的重点对象
一是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二是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三是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四是网吧、游戏、游乐场所;五是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六是宾馆和饭店。
二、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严禁未经行政许可,擅自开业经营。
(二)检查已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相关审批安全条件情况,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继续营业。
(三)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的管理设置情况,严禁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确因管理需要保持常闭状态的安全出口必须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系统。
(四)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情况,严禁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五)检查电器线路安装、维护情况,严禁电器产品安装或者线路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要求。
(六)检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鉴定性检验情况,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不能确定符合要求的,应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认,严禁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装修、装饰材料。
(七)检查动用明火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八)检查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严禁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九)检查遵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情况,严禁公共娱乐场所超额定人数营业。
三、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部门联动。市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冼瑞伦任组长,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各区政府要成立政府领导挂帅,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文化、旅游等部门组成的排查整治工作组,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逐一进行排查,及时整改、关停不合格场所,确保火灾形势稳定。9月30日前,各级政府要召开动员会,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并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内容和要求。11月30日前,各区检查组统一行动,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各负其责开展排查,摸清隐患底数,落实隐患整改。12月10日前,市政府将对各区开展排查整治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严格标准,严格执法。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对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进行逐一排查、逐一整治、逐一验收、逐一登记。对照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各有关部门要分别依法落实单位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对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要撤销其行政许可,责令其停产停业。
(三)坚持整改隐患与技术改造相结合。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大力推进消防安全技防改造,突出抓好简易水喷淋、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报警逃生门锁系统、多功能救生梯等消防技术产品的推广使用,提高各类场所技术防范火灾的能力,确保做到早期报警、早期控火和快速逃生,防止小隐患引发大事故。
(四)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实行“谁排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出的所有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必须依法落实内部监管和督促整改责任。对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坚决实行行政问责和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