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HZ2017-029
1.招标条件
杨和镇寮坑村文化室建设工程已由杨和镇人民政府以《杨和镇工作会议纪要([2017]11号)》的通知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寮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生态补偿金,一事一议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杨和镇寮坑村文化室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明区杨和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施工总造价约为108万元。
2.3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杨和镇寮坑村文化室建设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寮坑村文化室新建、改造、旧屋拆除及清运、厨房设施建设、炉灶三个、按板2个、水池1个、洗菜池3个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业主指引。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1082360.66元。
2.5 承包方式:以中标价进行固定总价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 1月
至2017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8.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8.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单位报名时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购买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
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9、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在本单位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10、专职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在本单位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招标文件(含数据光盘)500元/份(由招标代理收取),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17年 7 月 25 日至2017年 7 月 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17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三楼开标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人民政府网、杨和镇政府网和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杨和镇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寮坑经济合作社
地 址: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邮 编:528513
联 系 人:杜村长
电 话:137****1482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河江社区泰华路1号(远东名都酒店旁)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严先生、何***
电 话:0757-88231555
传 真:0757-88231555
电子邮件:350609943@qq.com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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