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宇(佛山)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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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双宇(佛山)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双宇(佛山)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双宇(佛山)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横江村工业区照明大道6号2座首层厂房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明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公示版) | 双宇(佛山)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公示稿1206.pdf |
项目概况 | 项目新增喷涂生产线,年增产地铁门板240万平方米、电器面板90万平方米,以及配套的建材500吨、五金件70吨、塑料产品1万平方米。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包括机加工、打砂、喷漆、烘烤、冷却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水帘柜喷水、喷淋塔废水委托有能力的处理单位处理。②打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中央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柜+水喷淋塔+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排放。③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做好生产设备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项目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包装废料、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商回收处理,水性涂料漆渣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均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21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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