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高明区公租房保障家庭进行年审的通告
关于对高明区公租房保障家庭
进行年审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保障性住房规范化管理,根据《高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区将启动对入住公租房超过半年以上的公租房住户进行年审。为做好年审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年审范围
2016年前入住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家庭。
二、时间要求
请上述保障家庭请与2016年8月15日前将按要求将需要提交的资料交至所居住公租房小区保安室(联系电话:88280689)。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佛山市高明区公共租赁住房年审审批表》;
2、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3、保障对象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4、计划生育证明;
5、婚姻证明;
6、诚信承诺书(年审表内有,要申请人签名并按手指模)。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租赁住房年审审批表》、保障对象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诚信承诺书可向所居住公租房小区保安室索取、也可在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
特此通告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