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威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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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威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威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威尚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二路68号得一科技园高明七园A1厂房 |
环评机构 |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公示版) | 佛山市高明威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pdf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DCPD汽车塑料配件的生产加工,年生产DCPD汽车塑料配件159.5吨,生产工艺包括混合、注塑固化、脱模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明城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②注塑及解压脱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排放。③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做好生产设备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废包装桶由生产商回收利用。废废液压油、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2021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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