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黑网吧老板被追刑责
佛山首次以非法经营罪追究黑网吧老板责任 开“黑网吧”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昨日(25日),禅城区检察院向媒体公布,陈某等3名经营“黑网吧”的嫌疑人,被检察机关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据悉,这是佛山首次对经营黑网吧老板追究刑责。 今年27岁的陈某是湖南常德人。2010年10月,陈某花了1.4万元在禅城区澜石胜利村一出租屋一楼接手了一间“三无”(无名称、无营业执照、无行业许可证)网吧,共有21台电脑。 今年4月,陈某聘请刘某和李某做网管,帮忙收钱和处理一些简单的电脑维修工作。据网吧管理电脑显示,从2010年10月到2011年6月,该网吧营业总额5万多元,纯利润就达2万元。 继陈某之后,7月12日、13日,禅城区检察院又相继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了经营“黑网吧”的女子周某、付某。其中,周某于2010年5月在禅城区祖庙街道开“黑网吧”,经营数额达6万多元;付某则从2010年9月在禅城区工业路附近经营一间无证网吧,仅有13台电脑的小网吧至被查获时非法经营额已达8万多元。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指出,陈某等人非法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经营活动,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相关规定,对无照经营网吧,个人非法经营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工商部门要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责。 据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介绍,因过去经营“黑网吧”的成本较低,经营者通常只是被没收电脑、罚款或批评教育,“黑网吧”治理效果并不明显。据悉,这些经营“黑网吧”的老板,有些此前已被执法部门查处过,不久又换一个地方继续经营。 为此,检察机关建议对经营“黑网吧”数额达五万元以上的或者情节严重的,均应以非法经营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对‘黑网吧’经营者直接追究刑事责任,无疑会使‘黑网吧’屡禁不止的现象得到改观。”禅城区检察院负责人如是说。 对经营“黑网吧”的老板追究刑责,许多接受采访的市民均表示赞同,尤其不少外来工家长更是拍手称快。外来工韦先生坦陈,“‘黑网吧’开不起来,孩子就不会往那里跑。” 另据统计,自今年5月份开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行动至今,相关部门共清查“黑网吧”49间,取缔17间,自动关门32间,暂扣电脑247台,显示器247台。(来源: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