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核定禅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我局将全面核定禅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对象
禅城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单位。
二、核定内容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是否有文化主管部门认定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是否具有该项目相对完整的资料,具备实施该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和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及条件;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是否因机构设置调整等原因,已经撤销、更名或职能发生变化;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否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积极配合禅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核定工作,对存在撤销、更名或者职能变化等情况的保护单位,可申请调整和重新认定,已由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文广旅体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保护单位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二)调整保护单位应提交原保护单位不再作为该项目保护单位的说明及拟认定的保护单位的组织机构证明(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三)请于2020年8月7日前将有关材料(见***),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报送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联系人:邓先生、李***,联系电话:82298301,电子邮箱:ccqfyzx@126.com ,邮政编码:528000,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松风路先锋古道93号梁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1 禅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登记表.docx
***2 禅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登记表.docx
***3 禅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登记表.docx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