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办复
1、参保年份不足如何领取养老金? 来电人梁***咨询:我有位男性亲人是明城户口,现在58周岁,在南海区桂城参加职工社保6年。我亲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参加养老保险不足15年。 请问:(1)参保年份不足如何处理社保关系? 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回复:根据《关于贯彻***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第四条:“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本省户籍参保人,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照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时为止。” 同时,根据《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37号文):符合粤府【2006】96号文继续缴费条件的参保人,若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仍未达到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可选择向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2)需带哪些资料到何地办理? 根据梁***提供的情况,若其男性亲属参保人的社保经管机构为南海桂城社保办事处,可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到参保人所属的社保经管机构办理延后缴费。 2、单位如何办理增减员申报? 来电人陈***咨询:我是高明区某单位的工作人员。现拟了解关于增减员申报的有关问题。 请问:(1)若属网报单位,如何办理? 高明区地方税务局回复:(一)网报单位可以通过E税通申报社保的增减员业务。网报增员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25日后应带备相关资料到所属地税分局前台办理增员业务;网报减员时间为每月1日至31日(月末)。E税通网报社保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佛山市高明区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E税学堂”板块的教学视频学习。 (2)若属非网报单位,又如何办理? 前台申报社保业务所需资料如下:(1)前台申报社保增员业务所需资料包括:(a)新增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b)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申报表》、《佛山市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前台申报减员业务所需资料包括:(a)减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b)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非网报单位办理增减员业务时间为每月1日至31日(月末),到所属地税分局前台办理,所需资料同上(注:若办理减员的应先带备相关资料到专管员处填写呈批表后再到前台办理减员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