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无情人有情法律援助暖人心
江玉强一家三口身体逐渐恢复,为区司法局送去锦旗
江金堂(左)为区司法局送上写有“秉公办事 为民谋福”的锦旗。
佛山日报 讯记者关雪仪摄影报道:前日,更合镇獭坑村村民江金堂把一面锦旗送到区司法局。在区法律援助处的帮助下,江金堂的弟弟江玉强一家成功获得保险公司及肇事对方的赔偿款共38.5万元,一家三口的身体也逐渐恢复。
“我受弟弟的委托,把这面锦旗送给你们,感谢你们的帮助!”当日授予锦旗后,江金堂还把江玉强一家三口的近况展示给区法律援助处主任肖红卫看。从照片上看,目前江玉强一家三口精神不错:江玉强能依靠拐杖站起来,但是左手被评定为7级残疾,身体其他各处被评定为八、九级残疾; 儿子小业已经恢复9成,并已重返校园; 妻子麦女士已可自理家务照顾家庭。
去年2月14日,江玉强一家三口在更合镇千禧小学附近发生车祸,他驾驶的摩托车突然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一家三口身体多处骨折,被送进医院接受治疗。
江金堂说,从弟弟发生车祸到出院,江玉强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加上向亲戚朋友借款、社会各界捐款、肇事对方及保险公司垫付部分才凑齐50多万元的医药费。去年6月,一家三口全部出院,肇事对方车辆所属的保险公司找***来说要协商赔偿。
“因为我们不懂法律,所以找到了区法律援助处,他们免费为我们打官司。”江金堂说,根据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及对方共应赔偿给江玉强一家44.6万元,减去江玉强赔偿给对方修车的责任部分,最终获得了38.5万元的赔偿,这笔款项用于还债以及日后的生活补助。
“虽然江玉强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但是他负伤更重,损失更大,一家还因事故导致生活困难,所以我们免予经济审查受理了此案。”肖红卫表示,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佛山市低收入家庭的标准1535.58元。但像江玉强一家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受伤致残的,可以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据统计,2014年,区法律援助处共受理36宗民事案例,其中交通事故类22宗,占比超过6成,其它分别是工伤、人身损害等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