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下半年全市建筑材料抽检情况的通报
佛建工函〔2009〕18号
各区建设局,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材料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分别于2008年10月14日至10月16日、11月10日至11月17日对全市五区16个在建工程、13个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混凝土、水泥、粉煤灰、混凝土外加剂、碎石、砂、钢筋等建筑材料进行了抽检。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情况
钢筋原材共53组,全部合格;
水泥共13组,全部合格;
混凝土共14组,其中1组不符合标准要求;
粉煤灰共13组,其中4组不符合标准要求;
外加剂共13组,其中2组不符合标准要求;
碎石共13组,其中1组泥块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4组级配不符合标准要求;
砂共13组,其中1组不符合标准级配要求。
(详情见***)
二、情况分析
这次抽检出现的不合格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从抽检的16个在建工程、13个预拌混凝土企业的钢筋、混凝土、水泥、砂、碎石、粉煤灰、外加剂等材料的情况来看,钢筋原材和水泥都没有出现不合格项,其余抽检项目均出现不合格项,其中粉煤灰不合格项的比例仍较高:
(1)粉煤灰共抽检13组:游离氧化钙3组不合格,样品分别来自佛山市南海兴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建力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路路通水泥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三氧化硫1组不合格,样品来自佛山市顺德区兆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2)砂、石共有6组样品不合格,其中佛山市顺德区兆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抽检的砂、石均不符合自检级配或找不到标准级配;佛山市高明区班格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建友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通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各有1组碎石不符合自检级配或找不到标准级配,佛山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泥混凝土供应站的碎石样品含泥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3)外加剂PH值共有2组样品不合格,样品分别来自佛山市南海建力混凝土有限公司和三水区建友混凝土有限公司。
(4)混凝土抽检有1组样品不合格,样品来自佛山市高明区班格混凝土有限公司。
2、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个别搅拌站在管理上存在以下问题:
(1)佛山市南海区恒耀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原材料试验只记录结果,没有记录试验的原始数据,不利于数据的追溯;
(2)佛山市南海区沥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建力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联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小塘混凝土分公司、佛山市高明区班格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建友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泥混凝土供应站、佛山市广陆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和佛山市南海区恒耀混凝土有限公司没有做粉煤灰游离氧化钙的检测;
(3)没有不合格台帐:如佛山市南海区沥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泥混凝土供应站等;
(4)检验项目不全:如佛山市高明区班格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的砂、石只对部份批次含泥量指标进行抽检;佛山市南海联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小塘混凝土分公司和佛山市三水区建友混凝土有限公司没对外加剂PH值检测;佛山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泥混凝土供应站没做外加剂的检测;
(5)佛山市三水路路通水泥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水泥细度检验采用过期作废标准《水泥细度检验方法》(80μm筛筛析法)GB/1345-1991;
(6)佛山市三水区建友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压力试验机精度不符合要求,水泥试件没按要求养护。
3、工地现场材料抽检情况:
(1)没有制作标准养护试件:南海区正街综合楼工地施工现场没有留置标准养护试件;
(2)个别工地砌体构造措施不足:如三水林海尚都一期住宅工程个别砌体没有按要求设置构造柱或过梁;
(3)南海区和丰明苑工地所抽查的钢筋铭牌上的信息与提供的合格证信息不符。
三、处理意见
1、根据检查情况,对下列企业在诚信手册上进行扣分处理: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不良行为 | 扣分依据 | 扣罚分值 |
1 | 佛山市顺德区兆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粉煤灰抽检不合格 | 违反规定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进行生产 | 10 |
2 | 佛山市南海兴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 粉煤灰抽检不合格 | 违反规定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进行生产 | 10 |
3 | 佛山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泥砼供应站 | 粉煤灰没做游离氧化钙检测,外加剂未检验 | 企业原材料、成品检验项目未达到要求的 | 10 |
石泥块含量抽检不合格 | 违反规定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进行生产 | 10 | ||
4 | 佛山市三水路路通水泥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 | 粉煤灰抽检不合格 | 违反规定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进行生产 | 10 |
5 | 佛山市三水区建友混凝土有限公司 | 未对外加剂PH值进行检测,粉煤灰没做游离氧化钙检测 | 企业原材料、成品检验项目未达到要求的 | 10 |
外加剂抽检不合格 | 违反规定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进行生产 | 10 | ||
6 | 佛山市高明区班格混凝土有限公司 | 砂、石泥块含量没按批次检测,粉煤灰没做游离氧化钙检测 | 企业原材料、成品检验项目和检验频率未达到要求的 | 10 |
7 | 佛山市南海区沥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 粉煤灰没做游离氧化钙检测 | 企业原材料、成品检验项目未达到要求的 | 10 |
8 | 佛山市南海联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小塘混凝土分公司 | 未对外加剂PH值进行检测,粉煤灰没做游离氧化钙检测 | 企业原材料、成品检验项目未达到要求的 | 10 |
9 | 佛山市广陆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 粉煤灰没做游离氧化钙检测 | 企业原材料、成品检验项目未达到要求的 | 10 |
10 | 佛山市南海区恒耀混凝土有限公司 | 粉煤灰没做游离氧化钙检测 | 企业原材料、成品检验项目未达到要求的 | 10 |
11 | 佛山市南海建力混凝土有限公司 | 粉煤灰没做游离氧化钙检测 | 企业原材料、成品检验项目未达到要求的 | 10 |
外加剂抽检不合格,粉煤灰抽检不合格 | 违反规定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进行生产 | 10 |
2、南海区建设局要对南海区正街综合楼、南海区和丰明苑工程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3、各区建设局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要加大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检查力度,加强对所供预拌混凝土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和实体检测,确保工程质量。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加强对预拌砼企业管理的监控 在这两个季度的检查中,大部份企业在试验管理中均存在不同程度上的漏洞,如检验批次不足、试验项目不全、台帐记录不全、试验设备不满足要求等。各区建设局、质监站应对照《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建管函〔2008〕220号)中关于混凝土专项试验室的基本要求,在每月的检查中,加强对上述问题的检查,对没有达到要求的企业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或弄虚作假的企业要坚决查处。 2、加强对施工现场制作混凝土试件的监督管理 从检查的情况反映,个别施工单位还是没有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留置标准养护试件,试验报告所用的试件样品来历不明,见证取样送样制度形同虚设。各区建设局、质监站应加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质量责任主体行为的检查,对存在造假或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检查发现大部份预拌混凝土企业内有大量没有具体记录资料的混凝土试件,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混凝土企业不得为工地制作或养护标准试件。我局要求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在2009年1月底前将所有无用混凝土试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销毁,从2009年2月1日起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对留置的混凝土试件要进行编号和登记,对试验后的水泥、混凝土试件必须保留10天以上以备检查。各区建设局、质监站应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检查,对存在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