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澳普法第6期
云澳镇开展“送法进村居” 活动
为深入推进新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村(居)“两委”干部依法办事、民主管理的水平。县普法办、云澳镇普法办、云澳司法所和村居法律顾问律师联合开展“法律六进”系列普法活动。
5月4日,县普法办、云澳镇普法办、云澳司法所和村居法律顾问律师联合在东园村村委会举办了“基层民主法治管理”的专题讲座。活动由云澳镇副书记朱锦成亲自带队,汕头市原律师协会会长郑耀阳律师为村干部授课。郑律师首先阐述了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的要点及其重要性,以鲜活的案例为教材,采取互问互答的方式给村干部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通过法治教育课使更多的党员干部了解到基层民主制度主要是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即村委会、居委会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方式开展工作,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此次活动的开展,旨在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民主法治思维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真正做到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同时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为云澳镇的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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