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第三项:甘肃省一些地方对黄河生态保护治理认识不到位,工作有差距。
整改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对黄河生态保护工作的***和指示精神,深刻认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的***和指示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及驻临相关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起点谋划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精神。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全方位健全河道环境监管网络。制定出台了《“河长制”“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洮河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实施方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实施方案》等制度方案;建立推行了由县委书记任总
河长、县政府县长任副总河长、县委分管领导和县政府各副县长任县级“河长”、乡镇党政一把手任乡镇级“河长”、村级组织负责人任村级“河长”的三级“河长”管理体系,为全县涉水涉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责任落地落实提供了有力地制度机制保障。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多举措开展河道生态保护治理。针对全县河沟道环境管理实际,重点以洮河等10条河沟道为中心开展“清四乱”及违法采砂整治等工作,截止目前县河道站共巡河155次,发现“四乱”问题62处,均建立了整改台账,并督促相关乡镇进行了及时整改,清理河道4.5公里,清理垃圾600多方;加快推进河沟道确权划界进度,完成县级规模以下23条河沟道划界确权工作,并经县政府政务网进行了划界成果公告;加大水电站最小下泄生态流量日常监管,在17座水电站安装了24小时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设备,实现了数据的实时监测。
整改结论: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洮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0日,共5天。
受理部门:临洮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2-2249802
联系地址:县城投公司综合楼302室
临洮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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