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召开会议审理两宗水务案件
5月29日,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召开案审会议,对近期查处的2宗水务违法案件进行了研究审理,确保工作的合法合规性。
据悉,在该2宗案件情形中,一为某施工单位排放的黄泥水因处理不彻底导致部分排入河道造成水体污染,一为某建设公司将拆除产生的建筑废料暂时堆放在河道内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其行为均涉嫌妨碍河道管理,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对案件具体事实的认定、违法行为性质的定性、适用的法律法规具体条款、相关的证据材料及行政处罚具体裁量等内容进行充分研究后,拟对以上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近年来,大鹏新区在河道管理方面的力度不断加强,河长制、治水提质等多项工作齐头并进,大力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努力实现河道“水清岸绿”使之成为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作为新区生态环境的执法部门,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将继续做好执法监察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破坏新区环境的各项违法行为,为推进高质量“美丽大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