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开展受理2019年度第一批次新区单位人才住房申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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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2019年1月9日,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开展受理2019年度第一批次新区单位人才住房申请工作。
人才住房的配租遵循单位申请原则,由单位向新区城市建设局申请配租人才住房,然后分配给本单位符合配租条件的人才居住。
本批次供应房源为下沙安置区共33套人才住房,三房二厅4套、五房二厅29套。此次申请受理时间为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6日,受理地址为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4号楼4111办公室。
新区城市建设局将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受理单位申请材料60日内对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单位名单,并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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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8:36:0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