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8日至6月2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科技创新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科技创新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筹划部署、区分任务、明确责任,研究推进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印发《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五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紧密联系全局实际,进一步量化整改目标,制定《区科技创新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情况统计表》。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聚焦主题、联系实际、直面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自上而下推动巡察整改任务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整改期间,我局共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2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完善制度4项,新增制度8项。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学习机制。通过“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组织学习,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二是建立研究党建工作机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把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局性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三是培养科技人才党员机制。正在局内培养博士后党员1名,吸纳高层次人才党员1名;联合国有企业、“两新”党支部等培养发展科技人才党员。四是强化科技人才联系机制。已多次与市级各党支部、国有企业等科技企业、科研平台党组织共建主题党日活动,并建立常态化服务科技人才机制;积极参加光明科学城党建联盟,承办科技类主题系列活动等,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科技人才的交流与联系;由我局发起成立的光明科学城科技创新联合会,以党建为引领,聚集区内外各类高端创新要素资源,实现科创信息的互联互通、科创资源的共建共享、线上线下的平台集成。
(二)针对“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对广东***和对深圳***批示精神,制定《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创新能级提升年”工作方案》,加快高端科技资源集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科技服务支撑;推进港澳科技协同创新,拓展开放合作新格局。二是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已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辅导活动25场,共近4000人参加,并通过制做宣传折页、开通申报辅导线上热线、线下窗口等形式全方位加强生物医药企业培育。根据市科创委反馈,我区2020年发动企业申报国高共853家。三是加大潜力企业服务力度,达到增质增量。针对规上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67家、规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32家建立服务库,通过专项工作小组一对一服务企业,协助企业成为规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四是加快相关扶持政策制定并落实相关惠企政策。“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已正式印发,一方面加大对《深圳市光明区关于高端发展生命科学产业的若干措施》的宣传,大力引进和培育生物医药等相关企业,实现我区企业增量、产业聚集、经济提速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推行《光明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金融若干措施》助力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研发投资和生物医药企业做大做强,升规纳统,吸引更多优质的生物医药初创企业落户光明,形成产业聚集,为下一步的生物医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打下基础。
(三)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深入学习深圳市委《关于各级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提高党务工作者的党建业务水平。二是规范学习内容。参考区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等严格规范“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并由党组成员轮流领学领读,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对广东、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政策法规和重要文件。三是丰富学习形式。通过共建主题党日活动、专家教授授课、专题学习研讨等形式,学习《***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精神等内容,并利用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多形式加强理论学习,自觉运用******相关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指导科技创新领域工作。
(四)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明确会务人员负责做好2019年以来的相关会议记录,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是加强会务教育培训。学习“光明区办公室系统培训材料”中的“会议、公务培训材料”,加强对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提升会务工作水平。三是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按照《科技创新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党组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范》要求执行,会议决定均按照确定议题、会前交流思想、会上充分讨论、形成决策等程序进行。每项议题会前充分沟通,会上由科室(中心)负责人进行情况汇报,各方发表意见,充分讨论,党组成员、分管局领导补充发言,最后由党组书记、局长综合各方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决议,确保会议决策、决议做到透明、民主、规范,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四是加大检查力度。分管局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对会务工作全过程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办公室综合组组长负责***监督落实。
(五)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已多次在党组会上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人事文件,并召开干部大会,向全体在编人员就人员提拔、晋升、调入业务流程进行培训。二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章,按照时间线重新梳理所有批次人事任免业务材料,并向分管领导作巡察整改选人用人工作汇报,对任免材料进行自查。三是配合组织部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初审工作,梳理人事档案缺失资料清单并追补相关材料,提升干部晋升提拔的人事档案完整度。
(六)针对“干部出国(境)、请休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开展谈话提醒。办公室负责人已对人事财务干部谈话提醒进行批评教育,督促认真学习出国(境)相关规定,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二是完善《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办法(试行)》,新增请休假线下申请表,于2020年7月开始执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请休假。三是规范销假流程。目前请休假皆有销假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到办公室进行销假备案并由办公室确认实休天数,返岗未及时销假时办公室进行提醒。四是相关人员应备尽备。已将我局所有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事业单位七八级领导岗职员、财务及保密人员纳入公安系统备案,私人证件已上交,同步更新证照台账。五是进一步规范出国(境)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梳理完成我单位公务员2019年1月至今出国境审批和实际出国境情况,做到申请、发函、取证、还证等信息准确无误,督促申请出国(境)人员按时按规定提交《因私出国(境)回执单》。
(七)针对“发展培养党员不积极”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党务干部培训,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深圳市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发展党员的指导思想、方针和原则,熟悉发展党员的要求和流程。二是严格党员发展流程。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开展发展党员工作,目前已吸收入党积极分子2名,接收预备党员1名。三是抓好党员后备队伍建设。加大对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参加党组织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后备队伍的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
(八)针对“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细致”的问题。
一是深入调研园区发展现状,充分结合重点园区意见,制定《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光明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的运作与管理,将深港澳基地做大做强。二是举行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揭牌仪式,会同基地合作共建方华强集团签署基地共建协议,基地建设面积15000平方米,首期5000平方米已正式投入运营,目前已有5个港澳台优质项目正式入驻办公,后期将根据项目实际入驻面积逐步提供累计15000万平方米的办公空间。三是召开全局经发资金支付推进会议,对2020年经发资金合理调剂。四是预算资金业务科室对国高企业需求及发展状况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深入研究相关指标,细致测算,经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多次研究后制定2021年专项资金预算,提高预算准确性和可执行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保障作用。
(九)针对“专项资金监管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目前已追回企业研发资助项目1项,涉及资金3.1万元。二是已建立重大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库,并报送经发资金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完善3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核查机制。三是制作经发资金审批流程图、项目支付排班表等培训材料,加强经办人学习培训,建立经发资金财务经办人轮岗机制,目前已轮换财务经办人。四是制作项目申报承诺书,要求法人签字并盖公司公章,压实企业负责人诚信申报项目。五是强化项目经办人和科室负责人主要审核责任,对受理项目企业资质、信用状况、财力贡献、资助金额等审核、复核环节层层把关。
(十)针对“服务企业措施不够精准”的问题。
一是推进政策制定,支撑企业服务工作。已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光明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金融若干措施》《光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认定与管理办法》《光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行动方案》,全力落实调研光明区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基本情况与存在问题,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工作思路。二是提升环保服务水平。对建设生物医药企业危险废弃物处理设施的生命科学专业园区和支付医药废物等危险废物处理费用的企业,均给予一定比例资助;广东省首家“生态环境驿站”落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旨在为辖区企业开放专业的环保审批备案协助、环保知识宣传服务,有效提升企业环保服务水平。三是落实企业服务工作。协助五家在园企业参加专项投资路演和对接行业投资机构,共计获得4000余万投资意向;协助在园企业对接光明区政府引导基金等投资机构,并签订共计4000余万投资协议。四是成立光明科学城科技创新联合会。链接国内外顶尖专业机构的优势资源,提供专业化、定制化、市场化的各类专业服务,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生态。
(十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部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传达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部署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建立落实常态化学习机制。在党组会上进行常态化党风廉政学习,督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勤廉干事。三是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制度。严格执行区纪委监委有关党内谈话工作要求及《光明区科技创新局谈话提醒制度》,经常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状况。四是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开展廉政风险点集中排查“灭租”行动,重新梳理局领导班子廉政风险点,根据分管领域具体业务制定廉政风险防控表。在排查个人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围绕各科室、中心业务工作实际,重点排查在人事财务、公车管理使用、经发资金审核发放、科技创新项目评审等核心业务和关键环节的高风险点,形成全局廉政风险点17个,制定防控措施46条,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15项。五是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廉洁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宣讲、支部书记讲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党课、全局专干廉政教育培训等活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再认识。
(十二)针对“制度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制度。已修改完善《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印章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各印章的审批流程及权限。二是严格使用公章。明确印章由人事干部专人管理并按照流程进行印章使用。三是加强误餐管理。印发《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误餐费暂行规定》,建立误餐管理制度,严格审核误餐报账单并及时登记台账。四是加强人员培训。完成对全体财务及相关人员关于财务业务方面的培训,后续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五是加强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按《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误餐费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并加强监管。
(十三)针对“合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责任科室对“留创园租赁合同”已作出情况说明并开会检讨。针对此问题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深刻吸取问题及经验教训,组织工作人员共同学习《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合同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已完善合同程序化管理,由单位法人签批合同签订授权书,授权相关人员签订,并作为报账材料。三是已规范合同验收流程,验收时,需科室负责人按照实际完成情况如实填写履约情况,办公室对验收合同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存档。
(十四)针对“招标采购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采购管理办法。对于2万以上100万以下单位自行采购项目,根据金额大小区分采购方式。二是明确各小组成员构成与职责。采购小组需科室或中心负责人、经办人、办公室监督员等3人以上组成;评标小组由采购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随机抽取采购小组外的在编人员或邀请专家,通过综合评分法开展评标定标,保障采购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加强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对采购经办人进行教育,并要求提交情况说明。根据新印发的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对全体财务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进一步熟悉并掌握采购方式,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保障采购工作的合法合规。四是加强采购监管工作。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办法进行监督与检查,对于2万以上的自行采购结果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采购的公开与透明。
(十五)针对“前四轮共性问题自查自纠整改情况”的问题。
一是党组书记高度重视,主持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区委前四轮共性问题和六届市委反馈突出问题整改,要求进行全面、彻底的再查摆、再梳理、再整改,并要求与区委第五轮巡察整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按时整改落实到位。二是经查摆梳理形成并报送《区科创局关于落实区委书记专题会议要求加强巡察整改的情况报告》,向派驻组进行巡察整改工作的专项汇报,推动建立完善了15项制度文件,涵盖自行采购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有效堵塞了廉政制度漏洞。三是针对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健全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有序组织强力推进。四是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倒查制度缺陷,建立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已经梳理出制度44项,完善制度4项,新增制度8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政治引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二)坚持从严从实,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严格按照巡察意见,紧盯整改重点,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未完成的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的决不放手;对需要长期持续整改的事项,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抓紧抓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在治标的同时注重治本。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切实扎紧制度笼子。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对症下药,着力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持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及时建立和修订完善,以制度落实巩固扩大整改成效。
(四)坚持聚焦主业,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光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切实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工作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科技创新工作新体制新机制,谋划、争取更多科技创新领域的先行先试政策和项目落户光明,为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贡献科创智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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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党组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