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特级教师评审通过候选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人〔1993〕38号)及《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组织评审,下列同志通过了2021年特级教师评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26日至8月3日止,共7个工作日。若对评审通过的特级教师候选人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候选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深圳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人事处)(福田区市民中心二楼)
联系人:林媛媛,马阳;联系电话:0755-88101537,0755-88125350
2.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人事科)(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4楼406A)
联系人:齐宏亮,谭晓君;联系电话:0755-84622408
3.深圳市坪山区坑梓中心小学(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吉康西路)
联系人:李月云,0755-89457774
4.深圳市坪山区锦龙小学(深圳市坪山区振碧路1号)
联系人:廖健龙,0755-23256993
5.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实验学校(深圳市坪山区兰竹西路31号)
联系人:江海涛,0755-89457413
附:2021年坪山区特级教师评审通过候选人名单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6日
相关稿件:
***:2021年坪山区特级教师评审通过候选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