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星路(阿里山路—泰山南路)污水干管及提升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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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4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泰星路(阿里山路—泰山南路)污水干管及提升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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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泰星路(阿里山路—泰山南路)污水干管及提升泵站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项目污水干管建设位于泰星路的阿里山路(经二路)至泰山南路段;污水提升泵站位于泰星路与阿里山路交界处东南侧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 |
环评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 | 向畅/许球德 |
项目概况: | 项目涉及的内容主要为新建污水干管和配套提升泵站工程,服务范围为汕头海湾新区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 项目新建泰星路(阿里山路至泰山南路段)污水干管,管线长度约1.4公里,管径为DN1200,设工作井9个,接收井10个。 新建一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日处理量6.75万立方米,泵站采用地埋式一体化设备,配套一间45平方米电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产生扬尘、施工机械尾气、沥青烟气等。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临时拦挡措施并加强洒水抑尘、物料防风遮盖等措施;加强施工车辆运输管理与定期维修保养;使用商品沥青混凝土,不进行现场搅拌,在沥青路面铺设中,控制沥青温度,在风力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铺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包括施工废水、管道工程的试验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施工废水须经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作业区的防尘喷洒;试验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喷淋洒水抑尘,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其租用的民房所在区域的生活污水处理措施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市政管网;确需外排的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才可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现场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临时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物料运输时间,运输车辆禁鸣喇叭,落实文明施工。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电机设备等。施工现场应加强管理,各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建筑垃圾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纳入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并统一处理。项目拆除旧的临时泵站产生的废电机设备拆卸后,能利用的交专门的公司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并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泵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时产生的燃油尾气。泵站营运期采用喷洒植物除臭液来消除恶臭,备用柴油发电机油烟气引至天面高空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为管道工程和泵站工程,无长期驻场人员,因此营运期无废水的产排情况。。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主要来自污水泵站设备、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合理设置柴油发电机位置、配电房安装吸声材料、采用隔音门窗、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等,降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来自泵站工程产生的污水泵房格栅渣,工作人员每天清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泰星路(阿里山路—泰山南路)污水干管及提升泵站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受理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建设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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