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委大院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审批前公示
事项名称: 汕头市委大院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审批前公示
申报单位: 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建设地点: 汕头市海滨路8号
建设期限: 2016年10月01日 至 2016年12月31日
总 投 资(万元): 262.81万元
资金来源: 市财政纳入预算安排解决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工程建设内容为: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前端监控点系统、综合视频管理平台系统、视频监控网络系统以及监控中心的修缮改造。
审批科室: 投资科(外资科)
联系电话: 88275115
电子邮件 :
邮政编码:
邮政地址:
本公示的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以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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