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退牧还草工程有序推进
退牧还草工程是我国继退耕还林之后的又一大生态建设工程。自2004年我区启动退牧还草工程建设项目以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摆在重要位置,用活用足国家政策资金,出台相应配套措施,确保退牧还草工程有序推进,促使我区草原植被盖度、植被高度、产草量均得到大幅提高,草地生态功能明显增强,土表风蚀现象减少,对遏制我区草地退化、恢复草原植被、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项目规划先行。2004年,我区退牧还草工程首先在那曲、比如、改则三县进行试点。2004年至2013年,国家累计下达我区退牧还草工程建设任务9551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22.56亿余元。目前,2004年至2011年退牧还草工程建设项目已全部竣工并通过自治区验收,2012年退牧还草工程正在建设中,将于2014年下半年竣工并进行验收。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下达了我区退牧还草任务,在22个县实施休牧围栏910万亩、退化草原补播273万亩,在9个县实施人工饲草地建设2万亩、舍饲棚圈建设1.5万户,项目总投资3.48亿余元,其中国家投资2.9亿余元。目前,退牧还草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网围栏和牧草种子招标采购等,预计2015年10月竣工。二是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项目责任;强化宣传动员,严格制定方案;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项目建设合同制、规范工程监理制等;要求各县把建设任务落实到户、到地块,每一块禁牧休牧草地必须利用GPS进行定点定位;实施方案必须明确工程建设条件、补播方案、减畜方案、招标方案、投资概算、环保措施、后续管理制度等主要内容;加大宣传动员力度,使基层广大干部群众明确认识到,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是加快天然草原植被恢复、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是促进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增加农牧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实施草场承包制,据统计,2005年以来,先后在全区七地(市)、74个县(市、区)开展了草场承包到户(联户)工作。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完成草场承包面积10.2亿亩,占全区可利用草原面积的98%。三是项目成效显著。通过实施退牧还草工程,生态效益进一步好转,农牧区经济发展、农牧民收入增加,超载过牧逐步缓解,草畜平衡制度进一步落实,社会更加稳定、农牧区更加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