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A栋海关监管仓库的使用权(共四层)整栋面积28226平方米
招租公告
受委托,通过公开市场方式招租下列房产(下称“招租标的”),有意者请在公告期内(即日至2018年4月2日17时30分)持相关有效证件前往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70万元(1.账户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405***********0008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室 地址:汕头市金砂东路113号建行汕头分行;2.账户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6****1338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碧霞支行 )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后获得参与竞租资格。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直接签约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现场公开竞价的方式组织竞租,由汕头绅达拍卖行主持公开竞租活动。竞租活动时间:2018年4月4日15时,竞租地点汕头市丹阳庄阳光花园1期14栋104。
一、招租标的
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招租下列房产(下称“招租标的”):
汕头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A栋海关监管仓库的使用权(共四层),整栋面积28226平方米。
招租底价及租金收取:招租标的按底价 5***520元/月公开招租,招租标的租期为60个月,租金按每季度收取(应交租金每季度季首收取),出租人予以承租人返还首12个月租金优惠(租金在收取后季末返还), 正式启租前三个月为出租人免费给予承租人的仓库配套准备期。在签订《租赁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付履约租赁押金170万元。
招租标的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170万元,承租人该笔保证金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转为租赁押金;未中租的意向承租人保证金,在确定承租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组织招租活动,在公告期限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协议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组织承租人,由汕头绅达拍卖行组织竞价,拍卖机构向承租人收取10万元竞租佣金。
二、意向承租人的资格条件
1.仅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单独竞投。
2.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限内持相关有效证件前往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限内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竞租保证金170万元。
上述意向承租人的资格条件的解释权归汕头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三、租赁交易条件
1.招租标的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移交。租赁标的使用范围只能作海关批准的可以在汕头保税物流中心中开展的业务,不得做其他无关或违法的用途。承租人自用率不得低于50%,余下面积可以转租给入汕头保税物流中心的其他项目使用。
2.汕头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对汕头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经营管理具备主导权,承租人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海关等监管部门以及汕头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的监管要求。
3. 承租人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4. 承租人自仓库配套准备期起需每月向汕头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缴交物业管理费(A栋海关监管仓库每月物业管理费按现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元收取),电费按实计收。
5. 承租人在符合海关等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可将部分仓库使用权出租给入汕头保税物流中心内企业,出租情况应在出租时报汕头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备案。
6.合同到期后,如按照汕头国有资产实时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出租,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7.正式启租前三个月为出租人免费给予承租人的仓库配套准备期,承租人在仓库配套准备期和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有的建筑结构和用途。
8.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对租赁标的的所有装修、装饰不得拆除并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不予补偿承租人装修费用。
9.招租标的系国有资产,租赁期间,如因政策原因或上级决定需对租赁标的进行转让时,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承租人可参与竞买,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10. 承租人应承担仓库配套准备期及租赁期间房产及设备的维护、修缮、保洁、保险、消防、治安管理等所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11.意向承租人经招租程序确定为承租人后10个工作日内,应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未按要求及时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权,已收取的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造成招租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交易条件的解释权归汕头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四、税费负担
标的招租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税、费,由交易各方按规定各自承担,规定不明确的,各负一半。《租赁合同》有特别约定的,依《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五、标的展示时间: 2018年3月27日--2018年3月28日,招租标的情况请登录http://www.stggzy.gov.cn/ 查询或与我中心联系。
汕头市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2楼
联系电话:0754-88179724 联系人:佘先生 陈***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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