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街道2010年黄土裸露整治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龙城街道办,属于黄土裸露整治工程项目。由深龙发改〔2010〕853号文下达计划总投资128.4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统贷。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苗木栽种工程、种植土回填工程等。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龙城街道办,设计单位为株洲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天创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深圳市绿之春实业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10年11月在区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合同价为624 940.89元,签订固定单价合同,该建安工程送审造价为148 972.93元,实际施工内容与招标文件相比,有较多缩减。该工程于2011年3月12日开工,2011年9月15日验收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已经龙城街道办和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总造价为234 283.61元,审定总造价为204 281.59元,核减金额30 002.02元,核减率为12.81%(详见后附表)。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审计日,龙城街道办未收到该项目拨款,共支付工程款项38 595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30 002.02元。多计原因主要有:
1.黄土裸露整治建安工程因工程量调整,核减2 325.34元。
2.其他费用核减27 676.68元。工程监理费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规定和实际实施内容审核,核减24 131.68元;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规定审核,核减3 545元。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对多计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30 002.02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的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30 002.02元应扣减,以该项目审定总造价204 281.59元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