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中心区成全市12个系统化建设和改造片区之一
日前,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编制了《深圳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规划》和《深圳市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改造办法》(以下统称《规划》),近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本月11日,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ghjzsjc@126.com)反映意见。
12个片区将完成无障碍设施改造
根据《规划》内容,新建的建筑、城市道路、公共空间等必须实现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是指在建设工程中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社会成员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而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建设率100%,2015年,城市主要干线道路和重要的公共建筑实现无障碍设施的改造率需达到80%。
按照“分区推进、突出重点”的思路,未来五年内,罗湖中心区(含罗湖金三角和火车站)、福田中心区(含福田枢纽站)、南山后海中心区、机场、宝安中心区、大运新城及龙岗中心区、龙华深圳北站枢纽及周边地区、光明新区中心、坪山新区中心、轨道站点周边地区、华侨城、仙湖植物园等12个城市片区,将基本完成无障碍设施的系统化建设和改造。
在已经建成的城市中心区、机场等门户地区,对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开放空间、AAA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等地点进行无障碍设施的全面改造,并相互衔接,形成无障碍系统。根据《规划》介绍,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级城市道路(包括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设置缘石坡道、盲道,对人行横道增设过街音响信号装置,安全岛修建轮椅通道。区域主要道路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增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或垂直升降梯和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牌。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与残疾人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特教学校、福利企业、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应实现无障碍化。此外还有专门针对公交系统的无障碍改造,将建成在公交首末站、城市中心区、大型居住区、公共设施集中的地区的公交车站无障碍改造和建设,共计2000多个。
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可申请扶持资金
据了解,满足以下条件的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可申请无障碍设施改造资金扶持:在2010年3月1日《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前已竣工;房地产权属清晰。
对于扶持资金额度,记者从《规划》中了解到,在2001年8月1日《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颁布实施前竣工的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原则上按照改造成本的60%给予补助;对于2001年8月1日到2010年3月1日期间竣工的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原则上按照改造成本的40%给予补助。(来源:宝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