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预防建筑工程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区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深圳市建筑工程项目高处坠落事故多发,形势严峻,为遏制当前事故多发频发的态势,切实做好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我局决定组织开展预防建筑工程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的要求,组织开展预防建筑工程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解决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专项方案不完善、施工作业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扭转高处坠落事故多发现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时间、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二)检查范围:区管所有在建建筑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13〕82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制定防高坠措施。是否认真研究工程特点,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辨识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如脚手架、吊装拆除、模板工程、临边洞口等,明确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不准在六级及以上强风或大雨、大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的措施。
2.安全教育。是否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上岗前是否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是否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交底。
3.高处作业。是否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签字后才作业;是否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进行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做到定型化、工具化。
4.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是否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验收、办理使用登记;各种限位是否灵敏可靠,楼层门是否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安全措施,乘人载物是否超载;通道口走道板是否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5.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是否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验收、办理使用登记;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吊钩、钢丝绳是否牢固可靠。
6.吊篮。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使用;悬挂机构是否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并挂设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安全锁是否在有效的标定期内。
7.脚手架。是否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是否铺设严密,外侧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并保证密目式安全网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是否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并在作业人员上下区域设置专用通道。
8.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其他***式脚手架。是否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使用,并每提升一次,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使用;是否设置安全可靠的防倾覆、防坠落装置,并在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升降时,是否设专人对脚手架作业区域进行监护。
9.模板工程。是否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在绑扎钢筋、支拆模板时是否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的立足点,并在作业面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是否均匀堆置,并不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10.移动式操作平台、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是否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使用;作业平台搭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方案要求;平台脚手架是否满铺,并设置防护栏杆。
11.电梯井。电梯井门是否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设计制作;电梯井内安全平网或刚性封闭防护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12.屋面施工。进行屋面施工时,屋面周围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屋面上的孔洞是否加盖封严;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作业时,是否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
13.其他四口、五临边。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并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设计制作(例如风井垌。楼层内楼梯临边等)。
14.企业自查自纠。企业负责人是否带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对所属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认真复查、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是否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监理企业是否做好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并按程序对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书面资料。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自查自纠、督查检查、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
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工作重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完毕后方可施工。
(二)督查检查
区安监站对我区在监工程项目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并对事故企业参建的工程、较差工程进行重点巡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三)总结提高
各有关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前一阶段督查检查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高处作业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安监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预防高处坠楼事故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其实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二)铁腕整治,严格执法
区安监站要加大对此次整治的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执法文书,责令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突出、搞形式走过场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其全面或局部停工进行整改;对于责令停工整改后仍治理不力的建筑工程参见各方责任主体,要实施重点监管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强化标准,形成机制
通过扎实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实现预防高处坠落防护设施、作业行为和管理的标准化,形成长效机制。
(四)加强工作总结报送
区安监站要对此次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7月4日前将检查工作总结上报我局。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6月20日
(联系人:王淑茹,联系电话:2656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