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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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珠斗府办〔2016〕7号
各园区,各镇政府,白藤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促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的若干规定》印发至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径向区金融服务中心反映:5522580。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
***:关于促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的若干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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