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听证会参加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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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将于2018年9月4日下午9:30在宝安区文体旅游局东区304会议室(新湖路2112号)举行《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听证会,现将参加人员名单公布。
深圳市宝安区文体旅游局
2018年8月13日
(联系人:张齐,联系电话:29***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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