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工作全面启动
本网讯(通讯员魏颖聪)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设立派驻检察室的通知》,标志着鄂州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工作全面启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协作联系,创新刑事诉讼“两项监督”工作机制,实现执法办案信息共享,促进双赢多赢共赢的良性工作格局,经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会商,决定在全市两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做到派驻检察室全覆盖。同时,还制定了《关于派驻检察室的工作规定(试行)》。对派驻检察室的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明确各派驻检察室的检察官,使派驻检察室任务明确、职责分明,使派驻检察室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着力提升派驻检察室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据悉,各派驻检察室将在公安机关的支持和配合下,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力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