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金融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现公布南山区金融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南山区金融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条例》《规定》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政务信息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由综合部安排专人按规定及时在南山政府在线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信息公开页面以政务公开、便民利民为原则,建立了政务动态、通知公告、资金信息、政策法规、非法集资举报等栏目,2017年度共发布政府信息107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7条,占15.9%;业务工作类信息20条,占18.7%;政务动态类信息70条,占65.4%;
(二)通过报刊、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政务微信“南山金融”、《蛇口消息报》《晶报》《深圳晚报》等渠道发布宣传南山金融政策、行业动态及金融风险防范知识。其中,政务微信“南山金融”公众号推文298篇,《蛇口消息报》发布南山金融专刊15版,其它媒体报道37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7年我办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办严格执行《条例》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办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公众参与度不高、互动不积极等问题,仍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效能,提高政务公开专业化能力。
南山区金融办
2018年3月28日